1、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目的:
海关查验进出口货物时,根据备案情况确定货物是否有侵权嫌疑,海关总署是全国海关的最高领导机关,在总署备案后,总署可将备案数据传送到全国各海关,从而全面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知识产权海关备案保护范围:
经有国家政府部门核准授予的商标专用权、专利专用权、著作权均属海关备案保护范围
3、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需要的时间:
《条例》对总署审查备案申请规定了期限,即海关总署应当自全部申请文件收齐之日起30日内通知申请人是否准予备案,准予备案的,发给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证书,不予备案的,海关总署应书面通知权利人并说明理由。
4、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有效期:
根据《条例》规定,备案自海关总署签发《备案证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但自备案生效之日起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期不足7年的,备案的有效期以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期为准。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商标权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续展。发明专利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著作权的有效期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