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变更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商标注册人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商标局核准变更申请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的变更证明。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必须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办理。
商标变更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变更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书》或者《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申请书》或者《变更商标其他注册事项申请书》;
3、证明材料: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证明材料或其他变更证明;
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证明文件应由当地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每份申请应附证明文件一份,如果所附证明文件是复印件,应由发证机关签章或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一家企业多个商标一并变更,只需附送一份原件。
------分隔线----------------------------
Copyright 2014-2018
深圳市正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网站统计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2038888号
0755-28483015-808  
QQ邮箱: 16628928  
版权:Copyright © 2015-2016 正邦版权所有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0号中浩大厦二楼219  
人才中心
招聘启事
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