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念慈庵”打败“京都念安堂”

时间: 2015-06-08 10:40   来源: 未知   作者: admin    点击: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原告京都念安堂制药总厂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京都念慈庵总厂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争议商标为“京都念安堂KINGTOLIMONTONG及图”,指定使用在第5类人用药等商品上。引证商标为“念慈菴及图”。商评委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撤销。
  经审理,法院认为虽然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整体构成不同,但争议商标的图形部分与引证商标的图形在构图上相似,且图形中内圆的上半部分均可识别为“念”字,两商标共存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故两商标构成近似商标。综上,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了商评委作出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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